一、学费及奖助政策
1.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(非法学)学费总额为4.2万元,全日制法律硕士(法学)学费总额为2.8万元,分学年平均缴纳,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.4万元。
2.学校奖助学金包括:基本助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三助岗位津贴、国家奖学金、其他荣誉类和专项类奖学金、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等,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。我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,改善研究生学习、科研和生活条件,提高研究生待遇。
3.在学校奖助体系基础上,金沙集团wwW3354CC将继续设若干奖助项目。
二、接收专业、人数和接收类别
相关信息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(https://yz.bnu.edu.cn/)发布的《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/博士研究生办法》。
三、申请条件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学风端正,身心健康。
3.勤奋刻苦,专业成绩优秀,外语水平较好,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。
4.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,良好的专业素养,浓厚的专业兴趣,有培养潜质。
5.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。
6.申请参加法律硕士(非法学)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的人员,申请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(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[代码为0301]毕业生不得申请)。
7.申请参加法律硕士(法学)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的人员,申请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(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[代码为0301]毕业生)。
四、申请及考核程序
1.北京师范大学网上申请
所有申请人于9月21日18:00前登录我校推免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,上传规定的材料,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。
申请前准备:证件照(彩色证件照,电子文本,高200像素,宽150像素,格式为jpg格式,大小30k以内),成绩单(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,扫描为PDF文件,大小1M以内),个人自述(见附件1,PDF文件,大小1M以内)。
其他需上传电子材料包括:
(1)《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/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1份。此表由申请人在“推免申请系统”中填写信息后打印,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,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。
(2)外语水平证明,如国家英语四、六级、TOEFL、雅思等。
(3)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(4)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、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。
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上传至“推免申请系统”-申请意向-其他材料中。所有材料在复试时提交学院审核备案,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。
2.复试与接收
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,确定复试名单,并通知复试时间。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金沙集团wwW3354CC官网后续通知。
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参加复试前,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/人。
学院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,通过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(免初试、转段)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全国推免服务系统”,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/tm)发送待录取通知,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。
3.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
接收为硕士的申请人,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,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,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,完成网上报名、网上缴费、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。
五、其他
1.有关申请人是否可以参加复试、复试安排、是否拟录取等受理状态,我校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,不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告知。请申请人随时登录该系统,了解相关信息。
2.申请人必须如实、准确提交申请材料。凡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,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申请人,一经查实,即取消其录取资格,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。
3.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,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,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。
4.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。
5.住宿政策:本部校区自行解决住宿;珠海校区学校解决住宿。
6.联系方式。
(1)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:(010)58808156,邮箱:yanzh@bnu.edu.cn。
(2)金沙集团wwW3354CC法律硕士招生咨询电话:(010)58805232,联系人:张老师
7.若2025招生年度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,我校将做相应调整,并及时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