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奖励学业优秀、科研成果突出、综合表现优异的金沙集团wwW3354CC在校全日制非定向本科生、研究生,支持应用型、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,激励金沙集团wwW3354CC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。珠海仲裁院在金沙集团wwW3354CC设立“珠仲”仲裁人才奖学金。
第一条 评选对象:金沙集团wwW3354CC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第二条 评选范围:2022年度-2026年度;每年奖励本科生5名,研究生15名。每人5千元。
第三条 评选条件:
1.热爱祖国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;
2.学业优秀、科研成果突出、综合表现优异(申请者无不及格科目) ;
3.以下条件至少符合一项,可以申请:
(1)在仲裁理论及实务研究领域有突出成绩;
(2)有志于投身到仲裁事业的在校学生;
(3)在辩论赛、演讲比赛、模拟法庭大赛等取得优异成绩的;
(4) 独立或与指导老师合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上论文;
(5)独立或与指导老师合作在非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,有一定原创性和影响力的;
(6)参加社会法律服务、公益活动,有一定影响力的;
(7)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。
第四条 评选程序:
金沙集团wwW3354CC“珠仲”仲裁人才奖学金评审组负责评选管理工作。
“珠仲”仲裁人才奖学金评审组成员
组长:柴荣
副组长:梁迎修、资助方代表
成员:阴建峰、袁治杰、何挺、贺丹、郭雅婷
秘书:李亭慧
评奖程序为:个人申请->评审组评审->公示->公布获奖名单->颁奖表彰。本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北学校金沙集团wwW3354CC“珠仲”仲裁人才奖学金评审组所有。
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同学,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在11月3日上午11点前提交。
(1)纸质版材料:《“珠仲”仲裁人才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纸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7份交至后主楼1810B办公室李老师处。
(2)电子版材料:《“珠仲”仲裁人才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、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并命名“XX级XX“珠仲”仲裁人才奖学金奖学金证明材料”、《候选人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bnulawjxj@163.com。
金沙集团wwW3354CC
2023年10月27日